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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经释义

“重为轻根,静为躁君。”

行为狂妄是谓轻躁。姿情纵欲是谓飘浮。轻以重为根本,躁以静为主宰。


“是以君子终日行,不离辎重。虽有荣观、燕处,超然。”

行军以车载战械与军饷者为“辎重”。因此,有道德的君子仁人,应事接物,一言一行,必守重静,常率其性,犹如行军运载着战械与军饷的车一样,不敢轻躁妄动。“荣观、燕处”是指声色、货利、荣贵、宴乐的胜境。此境最易使人失性动心。有道的君子遇此境,皆超然不顾。


“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?轻则失臣,躁则失君。”
君子仁人,处事接物尚且不可轻举妄动,何况理万民之生息的万乘大国君主,岂能轻举妄为,姿情纵欲,贪享世情 ?

“善行,无辙迹;善言,无瑕谪(zhé);善计,不用筹策;善闭,无关键而不可开;善结,无绳约而不可解。”

此章之意是借“善行”、“善言”、“善计”、“善闭”、“善结”五者来申述体道的圣人无为自然、潜移默化的特征。有道的圣人,在处事接物、言行举止上,应因时顺理,自然而然,至简至易。当行则行,是谓“善行”。当言则言,谓之“善言”。有道的圣人,因明了事物自然之理,不执己见,虽言而无弊病可谪,此谓“无瑕谪”。以道待人者,众人必群策群力,其效力而不计其利,事事物物,均有条有理,是谓“善计”。孟子曰:“固国不以山谷之险。”以道治国,人皆体德,则“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”。此谓“善闭,无关键而不可开”。接物必以道,如离道而求于人和者,相似以绳索捆约,终于不固而离散。以道接物者,虽千里之外必应之。是谓“善结”,无绳约而不可解。

“是以圣人常善救人,故无弃人。常善救物,故无弃物。是谓袭明。”

因此,有道的圣人,视物与我同体,视人与己同心,虽有人物不如己者,却无分介之意,无厌弃之心。故以常善救助于人,救助于物。这是以己之明诱导人物仍以为明。

“故善人,不善人之师;不善人,善人之资。不贵其师,不爱其资,虽智,大迷,此谓要妙。”

举心运念符合于道者,是谓善人。言行举止,背道徇私者,是谓不善人。所以,不善人常以为善人为师,导己为善。善人如没有不善人,何以称善?所以,不善人又是善人的资本。不善人,如不尊重善人以戒除不善,善人若因已之善而厌弃不善者,那就必形成两个极端。以己为有知于人者,是为最糊涂的人。

“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溪。为天下溪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”

“知”是通晓。“雄”是刚健。“雌”是柔弱。“溪”是低下。刚健勇为的本领,能克敌制胜。但若肆意刚勇,贪于妄进,则必遭天下厌恶。既知如此,应持守柔弱不争,虚心谦下,犹如天下低的溪涧一样。这样,人身本来的自然常德才不会脱离,人的本性才能复归于初生婴儿一般。因此,老子所讲的柔弱雌静,其中含有刚健勇为的意思,而不是纯粹的懦弱。

若将此道用于修身方面,就是道家提倡的最为基本的“性命”双修要旨。“雄”引喻为人身的神。神性刚健轻浮躁进,奔驰飞扬于外(思念情妄)。欲得长生,必收视返听,回光返照,凝神“入气穴”(意守丹田)。这是“知雄”“守雌”的要妙。如此炼之日久,人身的法轮自然常转,百脉自然调谐,众邪不侵,百病不生,万魔自消,人身的常德自然可以永保。此谓返老还童之道。

“知其白,守其黑,为天下式。为天下式,常德不忒,复归于无极。”

“白”是知见,聪慧。“黑”是昏暗,愚昧。“式”是楷模,法则。“忒”是差错,变更。“无极”是事物的元始,含有无穷的生发之机。

通晓事物情理的锐敏智能的人,不可炫露耀物,宜于内含自守,这和本书在第二十章中说的“俗人昭昭,我独若昏。俗人察察,我独闷闷”以及第四十一章中所说“明道若昧”和五十八章中的“光而不耀”意义相通。把这作为天下事物的楷模和法式。以此作为楷模和法式,则人的自然常德不会有过失。

由此段文中,可以看出老子所说的愚昧,不是纯粹的蠢笨无知,而是有其明而内含,外用其愚以自谦。

“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为天下谷,常德乃足,复归于朴。”

“荣”,是富贵显达。“辱”,是贫困卑贱。“谷”,是空虚谦下。“朴”,是道之大全,混纯之始——元之初,浑全未破的原质。

事物得时得理,如草木逢春,必荣贵显达。事物常因荣贵显达,高亢其上,骄肆于天下。这样人要遭祸殃,荣贵不能长久。既知如此,在得时得理的荣贵显达之时,作为天下的空谷,仍以卑下,自谦虚心待物,本来的自然常德才能充足不弊,复归到浑全未破的原始、真朴之地,具有无限的生命力。

“朴散则为器。圣人用之,则为官长。故大制不割。”

“器”是具体的事物。事物最原始的真朴,似一根园木一样,它是各种形器的根本。它能大能小。能方能圆,能曲能直,能长能短。在破散成器之后,拘于具体的形器之内,它再不会有浑全之妙用。体自然之道的圣人,还淳,返朴,复归于事物最原始的真朴之状,不恃雄强而凌雌柔,不以明白而侮黑暗,不称荣贵而欺辱卑贱,物我同观。公而无私,所以谓之“官”。能主宰万物,并为万物之首领,所以谓之“长”。顺物施化,不为而成,故为“大制”。不以小害大,不以末丧本,不执有为,不拘于形器之末,故为“不割”。